甲方(接受服务方):
乙方(提供服务方): 郑州加速度会议服务有限公司
为了迅速提高办公效率,加快文件资料的整理工作,甲方决定使用乙方提供的电脑速记服务。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,双方本着自愿、公平的原则签订速记协议如下:
一、速记时间:
二、速记地点:
三、甲方义务:
1.保证乙方速记人员顺利进入现场,并提供充足的电源插座及桌椅,使乙方能进行正常的录入工作。
2.提供记录内容的相关资料(如:速记对象名单、日程安排、相关的专业术语等),应将速记席安置在有利于记录的最佳位置,以便乙方工作人员更出色地完成中文速记工作。
3. 保证速记对象的声音清晰,如速记现场允许录音(录像),应对重要内容进行实况录音(录像),以备发生意外情况时进行补记。
4. 接到速记U盘(甲方也可备U盘、MP3等)后,应及时检查速记文件是否完好,如有损坏,应在72小时内及时与乙方联系;如甲方因自身原因出现文件丢失、损坏,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5. 核对速记内容后,如认为有必要,可要求乙方根据现场录音重新整理。
6. 如会议地点不在市内,需住宿时,应负责乙方速录师的食宿及往返交通费;
7. 甲方若出现变故,需在速记服务开始前一天的法定工作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,否则需按双方约定金额全额赔付。
四、乙方义务:
1. 保证提供约定数量的服务小组,并按时到达服务现场。
2. 根据速记对象的讲话实时进行中文速记,并保证记录质量,不得出现较多的误记、错记和漏记。
3. 由于中国汉字的特点,在记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同音字词,对此乙方只能保证尽量避免。
4. 速记服务结束后,在对录入资料进行检查整理后,将文本资料以软盘存储方式交给甲方。速记内容将在计算机内存留72小时,在此期间甲方可以随时要求复制或发E-mail。
5. 速记内容存留72小时后,如文件仍存在,可随时应甲方要求发E-mail,如文件不存在,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6. 如甲方认为有必要对会议现场录音进行重新整理,乙方将无偿进行整理。
7. 对速记内容进行严格保密,不得以任何形式转交他人,如有必要可在甲方的监督下当时将本次记录内容删除。
五、结算:
1. 乙方采取先服务后付费的结算方式,甲方应在乙方出具的服务任务确认单上签字,会后或两日内统一结算。
2. 服务费用为1200 元/天,每天有效记录时间为6小时;4小时以内且没跨上、下午的算半天,费用为 600元。
3. 若速记服务时间超过约定时限,甲方需对延时部分向乙方支付"速记服务延时费",费用按200元/小时计算,延时30分钟以上的按1小时计算,乙方对30分钟以内的延时服务免收费用。
4. 甲方使用乙方速记服务的时间为 天,需向乙方支付速记服务费用为 元。
六、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,自甲、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一式两份,传真有效,双方均应遵守。
甲方:(盖章) 乙方:郑州加速度会议服务有限公司(盖章) 地址: 地址:郑州市花园路85号新闻大厦D座13楼 电话: 电话:0371-67210678 65208019 联系人: 联系人: